# 单一、联合与虚拟家族办公室：三种类型的分工、证监会发牌口径与设立成本的构成

> 单一家办只服务一个家族，联合家办向多个家族提供服务，虚拟家办把职能外判给银行、律师与会计师。本文按证监会 2020 年通函与常见问题讲清三者是否须领牌、各自的成本构成，以及税务宽减的 2 名雇员与 HK$200 万开支为何只是下限。

- URL: https://familywealth.hk/fo-types-and-costs/
- Author: 家办治理观察编辑部 (https://familywealth.hk/about/)
- Reviewed by: Family Office Governance Review Editorial Editorial Board
- Published: 2026-11-04
- Updated: 2026-11-04
- Language: zh

## 要点速览

- 单一家办（SFO）只为一个家族服务；联合家办（MFO）向多个高净值家族提供服务，通常是商业机构；虚拟家办（VFO）没有自己的投资团队，由家族成员或协调人统筹外判的银行、律师与会计师。
- 证监会 2020-09-08 常见问题：单一家办是否须领牌取决于三个因素是否同时存在——服务构成受规管活动、以经营业务方式提供、在香港进行；真正只管理本家族资产、不牟利的单一家办一般不视为经营业务。
- 联合家办向多个家族提供服务，须按所涉受规管活动类别（如第 9 类资产管理、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领牌；两个单一家办共用办公室与行政设施不自动构成联合家办，但共用投资研究人员会提高领牌可能性。
- 成本由四块构成：一次性设立（法律、架构、税务裁定）、人员（投资、营运、合规）、外判（托管、审计、信托）、合规与申报；税务宽减的 2 名全职雇员与 HK$200 万在港营运开支是法定下限而非预算。
- 虚拟家办固定成本最低但无法满足税务宽减的实质活动要求；是否设立实体家办，取决于资产规模能否摊薄固定成本，以及家族对投资过程的控制意愿。

## 定义：按「为谁服务」分，不按「叫什么名字」分

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是为一个或多个家族管理财富与事务的机构，职能通常包括投资管理、资产配置、税务与法律协调、信托与遗产事务、家族治理支持、慈善管理与行政服务。香港法律没有「家族办公室」的法定定义，证监会也明确表示《证券及期货条例》不定义「家族」或「家族办公室」，发牌义务不取决于客户是否为家族成员。因此分类只能按两个实际维度：为一个家族还是多个家族服务，以及职能是自营还是外判。

| 类型 | 服务对象 | 投资职能 | 典型法律形式 | 证监会发牌 |
|---|---|---|---|---|
| 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FO） | 一个家族 | 自营团队，或自营为主、部分外判 | 家族全资私人公司 | 一般无须，视三因素 |
| 联合家族办公室（Multi-Family Office，MFO） | 多个家族 | 自营团队向各家族收费 | 商业公司 | 须按受规管活动领牌 |
| 虚拟家族办公室（Virtual Family Office，VFO） | 一个家族 | 无自营团队，由协调人统筹外判机构 | 可无独立实体，或只有一家行政公司 | 本身无须；各外判机构各自持牌 |

## 单一家族办公室：是否领牌看三个因素

证监会 2020-01-07 发出《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发牌责任的通函》，并于 2020-09-08 以常见问题补充。核心口径是：单一家办是否须领牌，取决于三个因素是否同时存在——（一）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构成一项或多项受规管活动；（二）家办是否以经营业务的方式提供这些服务；（三）该业务是否在香港进行。三者缺一，发牌义务即不产生。

「是否经营业务」按事实判断，考虑因素包括活动是否具持续性、是否能够牟利、是否为牟利而进行。证监会表示，一个真正的单一家办若不以经营业务的方式运作，一般不被视为经营业务。此外，第 9 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的定义本身有集团内豁免：单一家办若只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不属受规管活动。

实务上，最容易触发领牌的情形是单一家办开始向家族以外的人提供服务（哪怕是关系密切的朋友）、按管理资产规模向家族成员的独立实体收取与市场相当的费用并以此牟利，或者家办的投资团队同时为另一家族工作。政策宣言第三项措施提到，证监会已就家办发牌问题发出快速参考指南并设立专用电邮与电话查询渠道，拿不准时可直接向证监会发牌科查询。

## 联合家族办公室：商业机构，照常领牌

联合家办向多个高净值家族提供服务，通常以商业形式设立，证监会明确表示其须领牌，所需牌照类别取决于在港提供的服务：全权委托投资管理对应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就证券提供意见对应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代客买卖证券对应第 1 类（证券交易）。领牌意味着负责人员、适当人选测试、财政资源规则、操守准则与定期汇报全部适用，成本与合规负担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相同。

两个或多个单一家办共用办公室与行政基础设施，不自动构成联合家办；但若共用的是投资相关人员、研究或投资流程，则可能显示为联合家办架构，若以经营业务的方式提供服务，领牌可能性就会提高。家族之间「合租一个投资团队」的安排，应在设立前就发牌问题取得法律意见。

## 虚拟家族办公室：成本最低，控制最散

虚拟家办没有自己的投资团队。家族成员或一位协调人（可以是家族成员、家族企业的财务总监，或一位独立顾问）统筹私人银行的全权委托账户、律师行的信托与公司事务、会计师行的税务与审计、保险经纪的保单管理。它的优点是固定成本低、可以随时增减服务商；缺点是投资决策分散在多家机构，没有人对整体资产负债表负责，各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如银行同时是托管人、产品销售方与贷款方）需要家族自己识别。

虚拟家办无法满足税务宽减的实质活动要求：条例要求在港至少 2 名全职合资格雇员与 HK$200 万营运开支，外判给合资格单一家办可以，但「合资格单一家办」本身须是家族 95% 持有、在港管理的私人公司。把一切外判给银行与律师行的架构，没有这样一家公司。

## 设立成本的四块构成

本站不给具体报价，各机构收费差异大且随时变动。以下按成本类别说明构成与影响因素，供家族与服务商讨论时对照。

| 成本类别 | 内容 | 主要影响因素 |
|---|---|---|
| 一次性设立 | 架构设计与法律意见、公司与信托设立、家族宪章与股东协议起草、税务事先裁定申请、银行开户尽职审查 | 架构层数、涉及法域数、资产类别（私人公司股权与不动产比上市证券复杂）、是否申请裁定 |
| 人员 | 投资主管与分析员、营运与财务、合规与公司秘书；若设实体家办，至少 2 名全职合资格雇员是宽减下限 | 投资策略（被动配置与直接投资差异大）、是否自营另类投资、薪酬市场 |
| 外判 | 托管与经纪、审计、信托公司受托人年费、法律与税务顾问、保险经纪 | 资产规模（受托人年费常按资产比例）、交易频率、报告要求 |
| 合规与申报 | 利得税报税、审计报告、实益拥有人记录、若持牌则证监会汇报、若有信托则受托人记录 | 是否选择税务宽减（增加记录义务）、是否持牌、信托所在法域 |

投资推广署 2026-02-10 公布的市场研究估算，香港单一家办直接雇用超过 10,000 名全职专业人员，仅营运开支每年合计约 HK$126 亿；按研究估算的 3,380 余家计算，平均每家每年营运开支约 HK$370 万，但这是平均数，分布极不均匀，不能作为任何一家的预算。

## 税务宽减下限与真实预算的差距

HK$200 万在港营运开支与 2 名全职合资格雇员是条例的最低要求。真实预算取决于三个变量：第一，投资策略——只做上市证券与基金配置的家办，2–3 人团队即可运作；做直接私募投资或不动产的家办，需要交易、法律与资产管理人员。第二，家族对控制权的要求——家族要求每笔投资由自己的团队尽职审查，人员成本就高；接受银行全权委托并只做监督，人员成本就低。第三，资产规模——HK$2.4 亿是门槛，不是适合设家办的规模；固定成本按资产比例摊薄，规模越小，每单位资产的成本越高。

家办自身的服务费收入按正常利得税率课税：法团税率 16.5%，两级制下首 HK$200 万应评税利润按 8.25%。家办向工具收取的管理费应按公平原则定价并有服务协议支持，这既是宽减条件（家办至少 75% 应评税利润来自向指明人士提供服务），也是转让定价的基本要求。

## 还要留意的两个牌照问题

第一，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如担任受托人、提供注册办事处或公司秘书服务）的机构须向公司注册处领取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单一家办为本家族的公司担任董事或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是否构成「以业务形式提供」须按事实判断；若家办对家族信托担任受托人并收费，应在设立前取得法律意见。

第二，保险中介：家办若为家族安排保单并从保险公司收取佣金，涉及《保险业条例》下的保险中介牌照；只是协助家族与持牌经纪沟通而不收取佣金，则一般不涉及。家办的角色应写进服务协议，避免事后被认定为无牌从事受规管活动。各类型的同口径比较见[对比页](/compare/)，设立顺序见[流程页](/process/)。

## 资料来源与日期

- Licensing obligations of family offices（常见问题，补充 2020-01-07 通函）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2020-09-08 https://www.sfc.hk/en/faqs/intermediaries/licensing/Family-Offices
- Tax Concessions for 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实质活动要求与合资格单一家办条件） — 税务局（IRD） 页面现行版本 https://www.ird.gov.hk/eng/tax/bus_fihv.htm
- Government issues Policy Statement on Developing Family Office Businesses in Hong Kong（第三项措施：证监会家办发牌快速参考指南与专用查询渠道）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2023-03-24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4/P2023032300717.htm
- Hong Kong's single-family offices total surpasses 3 380（直接雇用超过 10,000 名全职专业人员、营运开支约 HK$126 亿） — 投资推广署（InvestHK） 2026-02-10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2/10/P2026021000234.htm
- Profits Tax（利得税税率与两级制） — 税务局（IRD） 页面现行版本 https://www.ird.gov.hk/eng/tax/bus_pf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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